办公地点:呼伦贝尔市河东新区建设大厦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470-8295606
监督电话:0470-8110824
监督邮箱:jianweijdk@163.com
救济渠道:如不服本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法院起诉,但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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