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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第四批典型案例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4 19:44 来源: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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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住建局、全市业主、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与规范引导作用,现将第四批典型案例予以集中通报:

案例(一)新巴尔虎左旗客运综合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问题

基本情况:新巴尔虎左旗住建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新巴尔虎左旗甘珠尔物业所服务的客运综合楼小区存在配电室门未按规定关闭上锁,处于敞开状态;小区内夜间照明灯一组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另一组安装歪斜不正等问题。

法律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项“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之规定。

处理结果:经新巴尔虎左旗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后,相关物业公司对配电室门锁具进行了更新,已落实锁闭,并由专人保管钥匙;对损坏的夜间照明灯进行了修缮,对歪斜的灯杆进行了复位加固。目前,前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整改前后照片:

案例(二)根河市沿山小区、光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信息问题

基本情况:根河市利缘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为沿山小区、光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未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

法律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将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物业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之规定。

处理结果: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后,依法向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改正。该企业随后在其服务的沿山小区、光明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张贴了信息公开一览表和公司各项制度,实现制度上墙,主动公开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关键信息,切实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

整改后照片:

案例(三)阿荣旗坤泰一期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道维护不及时问题

基本情况:阿荣旗住建局接到居民投诉,反映阿荣旗坤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坤泰一期小区存在部分商户消防栓无水的情况。阿荣旗住建局随即安排专人赶赴现场核查。经查,因消防管道阀门堵塞,造成该小区共有36家商户消防栓内无水,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及时发现此问题。

法律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义务”之规定。

处理结果:阿荣旗住建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现场责令该物业企业进行整改。经维修处置,目前该小区消防栓无水问题已妥善解决,相关消防管道恢复通畅,隐患已消除。

整改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