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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线“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功能

发布时间:2026-04-24 09:32 来源: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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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数字化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跨地域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化水平,自2026422日起,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及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同平台,正式推出报销模式办理“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功能。今后,我市缴存职工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无需两地奔波。

一、业务定义

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职工(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借款人配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线下渠道发起申请(签约/解约)提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办理入口(授权)

微信搜索并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服务→提取专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报销模式单笔提取签署授权协议书→住房公积金柜面复核→业务办结

三、办理模式

报销模式:先自行还款,再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本人银行卡。分为:单笔冲还、按月冲还。

1.单笔提取:签约一次,冲还一次。

2.按月约定提取:按约定时间每月自动将住房公积金,直接冲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适用条件

1.本人名下有未结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

3.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或配偶,符合当地提取政策。

五、扣款规则

1.提取金额上限:上月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2.非足额提取:可提取金额小于上月还款额的,可按照可提取金额非足额提取;

3.上月还款金额获取:上月还款金额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取数,如取不到还款数据,当期不予提取,也不对未提取月份进行补提;

4.共同还款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共同借款人同时申请提取时,每人提取金额限定为上月还款额×约定提取比例。

“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功能的正式上线,将有效改善我市缴存职工异地还贷“往返跑、耗时多”的不便局面,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进一步提升跨地域服务效能。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场景,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数字化带来的便利。

 

附件:操作解析图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423        

  

附件:

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操作解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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