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隶属于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当于副处级的事业单位。其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如下:
一、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责任务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核定和办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归集提取科、信贷科、财务核算科、技术保障科、稽核审计科、执法监督科7个科,均为正科级,其职责任务如下:
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归集提取科:执行计划核定和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年度结息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信贷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复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计息、回收和贷后工作;核准开发企业贷款项目资料备案。
财务核算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的资金管控;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资金调拨、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等工作。
技术保障科:承担中心各系统、网络、数据、硬件设备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
稽核审计科: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心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负责对中心财务核算、内部财务运作、资金运行进行审计;负责对各科室及业务部业务办理合规性进行稽核。
执法监督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日常管理,受理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信用惩戒;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行政处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负责涉法问题解答和普法宣传工作。
三、分支机构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辖海拉尔业务部、牙克石市业务部、扎兰屯市业务部、额尔古纳市业务部、根河市业务部、鄂伦春自治旗业务部、鄂温克族自治旗业务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业务部、阿荣旗业务部、陈巴尔虎旗业务部、新巴尔虎左旗业务部、新巴尔虎右旗业务部、扎赉诺尔区业务部共 13个业务部。
业务部职责任务:
1.负责权限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的执行;
2.记载所在旗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3.核定和办理所在旗市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及催建催缴工作;
4.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及贷款回收;
5.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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