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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18 09:56 来源: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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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押过户”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二、“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是卖方原贷款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原贷款为担保公司担保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暂不在受理范围),买方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是卖方原贷款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工、建、中、农四行的住房贷款且不包含装修、车库、车位),买方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适用范围
交易房产位于呼伦贝尔市内(不包含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原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无被查封等影响转移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的情形。
四、“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优势有哪些?
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模式相比,“带押过户”模式打通了公积金、商业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业务联办,具有三方面优势:
一是交易资金更安全。在交易未完成前,通过“带押过户”实现全流程闭合监管,实现不动产解押、过户、抵押联办,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卖方贷款,有效提升资金结算时效性和交易的安全性。
二是交易成本更节约。通过买卖双方贷款发放和还款的有效衔接,可免除卖方交易前筹钱提前还款所需支付的过桥资金,提高交易成功率和降低交易成本。
三是交易流程更便捷。优化整合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房产转移登记、顺位抵押、结清卖方贷款、解除抵押等流程,真正做到“让职工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为二手房交易双方提供最便捷的政务服务协同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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