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建金〔2015〕136号)《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要求,我中心对三季度各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现将三季度中心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三季度新开户职工3637人,缴存额13.17亿元。三季度末缴存总额530.08亿元,缴存余额197.08亿元。异地转入296笔841.16万元。
(二)提取。三季度提取额10.39亿元,提取总额333.00亿元,提取率78.89%。其中,异地转出247笔1,073.84万元。
(三)贷款。三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067笔,发放额3.91亿元,其中,异地贷款发放28笔1,051.10万元。
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46853笔,个人住房贷款总额294.9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06.1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53.87%。
(四)收支。业务收入11,330.25万元,业务支出144.31万元,增值收益11,185.94万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分析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
缴存人数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存职工占53.62%,国有企业缴存职工占31.87%,城镇集体企业缴存职工占0.48%,外商投资企业缴存职工占0.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存职工占12.5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存职工占0.13%,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职工占0.44%其他缴存职工占0.08%。
缴存金额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存金额占52.77%,国有企业缴存金额占38.60%,城镇集体企业缴存金额占0.90%,外商投资企业缴存金额占1.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存金额占6.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存金额占0.05%,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占0.22%其他缴存职工缴存金额占0.09%。
2.按月缴存额分类:
缴存人数方面,1000元以下缴存职工占16.68%,1000(含)-2000元缴存职工占45.54%,2000元(含)-3000元缴存职工占25.44%,3000元(含)-4000元缴存职工占6.75%,4000元(含)-5000元缴存职工占2.25%,5000元(含)以上缴存职工占3.34%。
缴存金额方面,1000元以下缴存职工占5.35%,1000(含)-2000元缴存职工占36.84%,2000元(含)-3000元缴存职工占30.84%,3000元(含)-4000元缴存职工占11.83%,4000元(含)-5000元缴存职工占5.14%,5000元(含)以上缴存职工占10.00%。
分析:通过以上指标,反映出2024年三季度公积金的缴存人数和金额同比均有所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67%和3.56%。缴存人数增长最多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比增长42.45%,其次为城镇私营企业、其他类缴存职工、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同比增长7.64%、2.84%、1.52%、0.75%和0.69%;缴存金额增长最多的是城镇集体企业,同比增长17.48%,其次为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类缴存职工,分别同比增长17.23%、10.27%、8.52%、5.60%、和5.55%。按月缴存额分类,月缴存额1000(含)-2000元的职工缴存占主体地位。我中心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提高了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类缴存职工及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度,让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人民群众安居梦想。三季度末缴存额完成年度计划92.11%。
(二)提取
3.按提取用途分类:
提取人数方面,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总人数92.76%。其中,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3.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人数占82.60%,租赁住房提取人数占6.18%;非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总人数7.24%。其中,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4.30%,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人数占0.27%,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2.67%。
提取金额方面,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60.19%。其中,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23.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占31.78%,租赁住房提取金额占5.21%,老旧小区改造提取金额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39.81%。其中,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33.3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金额占1.33%,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5.09%。
4.提取率:
三季度提取率为78.89%,同比去年增长8.14%。
分析:2024年三季度提取人数和金额分别同比增长1.61%和15.36%。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和金额占主体地位的仍然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和金额占主体地位的是离休、退休提取。三季度末提取额完成年度计划100.47%。
(三)贷款
5.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
贷款笔数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贷款笔数占59.61%,国有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27.18%,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0.47%,外商投资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1.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8.34%,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贷款笔数占0.37%,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职工占0.28%,其他职工贷款笔数占2.72%。
贷款金额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贷款金额占60.93%,国有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26.61%,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0.43%,外商投资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1.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7.75%,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贷款金额占0.25%,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职工占0.22%,其他职工贷款金额占2.80%。
6.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
贷款笔数方面,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贷款笔数占11.25%,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贷款笔数占54.73%,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 2倍贷款笔数占27.27%,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贷款笔数占6.65%,上年当地社平工资3倍贷款笔数占0.09%。
贷款金额方面,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贷款金额占9.32%,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贷款金额占52.35%,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 2倍贷款金额占30.13%,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贷款金额占8.09%,上年当地社平工资3倍贷款金额占0.12%。
分析:2024年三季度贷款发放笔数1067笔,同比减少2.91%;贷款发放金额3.9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87%。因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备案相对减少,全市房地产交易规模有所下降,所以三季度贷款发放笔数有所减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职工;贷款发放笔数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的职工人数较多,体现出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购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三季度末贷款发放完成年度计划的70.00%。
三、重点关注问题
(一)贷款资产质量。9月末全市逾期贷款194笔500.14万元,3-5期168笔83.03万元,6期以上26笔417.11万元,个贷逾期率0.471‰。
1.逾期贷款笔数按担保方式分类,担保机构担保79笔,自然人担保14笔,所购住房抵押101笔。
2.逾期贷款笔数按发放金额分类,30万以下的129笔,30-50万的55笔,50-80万的9笔,80万(含)以上的1笔。
3.逾期贷款笔数按借款人缴存状态及月缴存基数分类,账户状态正常84笔,封存55笔,销户55笔;高于上年平均工资的64笔,低于上年平均工资的130笔。
4.逾期贷款笔数按借款人职业分布情况分类,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68笔,国企18笔,城镇私营企业44笔,个体工商户27笔,其他37笔。
逾期原因:
一是借款人在还款期间遭遇家庭变故、大病住院、死亡、判处刑罚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还款能力受到影响;
二是在逾期贷款金额中,六期以上逾期贷款本金占比较大,目前通过仲裁及法院诉讼等法律手段,多数处于执行阶段;
三是部分借款人为私营企业从业者、个体工商户及牧民,收入不稳定;
四是部分借款人对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按时还款的意识淡薄。
催收措施:
1.每日对贷款逾期情况进行监督,按照《逾期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要求各业务部对逾期1-2期贷款采取短信及电话进行催收;对逾期3-5期贷款,采取上门催收、送达催收函、律师函等措施进行催收;对逾期6期以上的贷款,采取运用法律诉讼手段回收逾期贷款。
2.从9月起,要求每个业务部加强逾期台账管理,对逾期三期(含)及以上的贷款严格按照“一笔一策”的原则制定降逾催收方案,逐一梳理分析逾期贷款成因,形成《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台账》,于每月5日上报至信贷科。同时要求个贷逾期率高于0.2‰的业务部将本月逾期贷款的预计回收笔数、回收金额、逾期率降低目标等内容,以《降逾工作计划》的形式一并报送至信贷科。
3.开展2024年度逾期贷款专项清收工作,要求业务部从家庭情况、工作收入、是否存在法院诉讼等多方面充分了解逾期贷款的逾期原因,保证清收效率及效果,多途径清收。特别是借款人夫妻的家庭成员如符合签订公积金对冲协议共同还款的条件,要求借款人夫妻的双方父母、子女使用其公积金共同偿还逾期贷款。
4.严格执行市中心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恶意逾期的欠款借款人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5.针对担保公司担保、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在督促担保公司及自然人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前提下,共同对逾期借款人进行催收,针对逾期6期仍未还款的借款人,将由担保公司及自然人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
6.各业务部在诉讼、评估、拍卖等环节,配合律师准备诉讼所需材料,积极同法院进行沟通,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时跟进,积极促进案件办理整体效率,对于案件的审理及进展情况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7.针对逾期贷款情况相对严重的旗市,继续协调当地政府协助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强化催收力度,提高催收效率。
(二)流动性风险。三季度提取率78.89%,个人住房贷款率53.87%。资金流入17.49亿元。其中,缴存额13.17亿元,贷款回收额4.32亿元;资金流出14.30亿元。其中,提取额10.39亿元,贷款发放额3.91亿元。三季度资金流入大于资金流出,结余资金逐渐增加,不存在资金不足风险。
(三)资金存储合理性。我中心分别在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开立五个银行存款专户,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四个(每家银行一个),工行增值收益账户一个。
中心为防止资金流动性过剩的风险,及时将过剩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购买多种金融产品,确保住房公积金存款的保值增值。9月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为930,082.62万元。其中,活期存款200.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0.02%;协定存款10,282.62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1.11%;一年以内(含)定期存款818,100.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87.96%;一年以上定期存款101,500.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10.91%;住房公积金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84%。
增值收益率0.88%,9月末增值收益存款为121,765.10万元。其中,活期存款761.10万元, 占增值收益存款总额的0.63%;一年以内(含)定期存款102,384.00万元,占增值收益存款总额的84.08%;一年以上定期存款18,620.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15.29%;增值收益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86%。
(四)缴存账户有效性。2024年第三季度实缴职工223796人,应缴职工247620人,封存账户240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