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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二季度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09:29 来源: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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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建金〔2015〕136号)《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要求,我中心对二季度各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现将二季度中心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二季度新开户职工3445人,缴存额15.59亿元。二季度末缴存总额462.03亿元,缴存余额178.78亿元。异地转入294笔638.72万元。

(二)提取:二季度提取额8.83亿元,提取总额283.25亿元,提取率56.64%。其中,异地转出183笔712.83万元。

(三)贷款二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473笔,发放额5.21亿元,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41636笔,个人住房贷款总额276.3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0.3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61.75%。其中,异地贷款发放45笔1618.10万元。

(四)收支二季度业务收入10,205.18万元,二季度业务支出11,833.41万元,二季度增值收益-1,628.23万元。

二、业务运行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分析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

缴存人数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存职工占53.93%,国有企业缴存职工占32.12%,城镇集体企业缴存职工占0.49%,外商投资企业缴存职工占0.9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存职工占11.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存职工占0.09%,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占0.51%,其他缴存职工占0.05%。

缴存金额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存金额占50.84%,国有企业缴存金额占41.35%,城镇集体企业缴存金额占0.79%,外商投资企业缴存金额占0.8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存金额占5.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缴存金额占0.0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占0.21%,其他缴存职工缴存金额占0.66%。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

缴存人数方面,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缴存职工占12.8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缴存职工占36.7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缴存职工占43.7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缴存职工占4.8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缴存职工占1.74%。

缴存金额方面,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缴存金额占7.6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缴存金额占19.2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缴存金额占46.5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缴存金额占19.8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缴存金额占6.63%。

分析:从缴存单位性质分类情况可以看出今年二季度缴存的主体依然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无论是在人数方面还是金额方面都占据着主导地位。二季度国有企业缴存量所占比重有所增长,缴存额环比上升4.07%;缴存人数方面环比上升4.43%。主要原因是4月末我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按照《内蒙古蒙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业务移交方案》完成接收蒙东集团职工公积金,接收人数2070人,接收金额3.80亿元。

二季度缴存额同比下降9.30%,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额40.00亿元,截至二季度末归集额为29.7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4.40%。

(二)提取

3.按提取用途分类:

提取人数方面,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总人数93.10%。其中,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4.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人数占85.68%,租赁住房提取人数占3.25%;非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总人数6.90%。其中,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4.14%,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人数占0.26%,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2.50%。

提取金额方面,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60.18%。其中,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24.6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占32.23%,租赁住房提取金额占3.31%;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39.82%。其中,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32.97%,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金额占1.51%,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5.34%。

4.提取率:

上述数据反映了二季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二季度提取率为56.64%,同比上升了16.15%。二季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同比上升4.11%,提取额同比上26.95%。在住房消费提取方面,提取人数占主体地位的仍然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达到总人数的85.6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同比上升明显,上升了15.78%。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中离休、退休提取占比82.82%,占主体地位。

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25.00亿元,截至二季度末提取额18.5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74.04%。

(三)贷款

5.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

贷款笔数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贷款笔数占57.23%,国有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26.95%,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0.61%,外商投资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0.8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占10.45%,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贷款笔数占0.07%,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笔数占0.75%,其他职工贷款笔数占3.06%。

贷款金额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贷款金额占59.40%,国有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26.73%,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0.66%,外商投资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贷款金额占8.65%,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贷款金额占0.09%,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金额占0.65%,其他职工贷款金额占3.11%。


6.按购房面积分类:

贷款笔数方面,90㎡ (含)以下贷款笔数占16.56%、,90㎡ -120 ㎡ (含)贷款笔数占29.33%,120㎡ -144 ㎡ (含)贷款笔数占29.60%,144 ㎡ 以上贷款笔数占的24.51%。

贷款金额方面,90㎡ (含)以下贷款金额占9.06%,90㎡ -120 ㎡ (含)贷款金额占22.78%,120㎡ -144 ㎡ (含)贷款金额占33.71%,144 ㎡ 以上贷款金额占34.45%

分析:上述资料显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23%,其次是国有企业职工26.95%。二季度贷款发放额5.21亿元,环比增长21.42%;发放笔数1473笔,环比增长26.44%。由于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于二季度缴存,因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理贷款的职工人数有所增加,贷款金额增长明显。

贷款发放笔数按购房面积分类,购买90(含)㎡以下住房的职工环比上季度增长46.99%;增长最多,其次是购买90-120(含)㎡的职工,环比增长34.58%。同时,首套房贷款笔数环比上季度上涨了37.77%,占放贷笔数的68.84%。由此可以看出,二季度贷款发放主体以缴存职工刚需购房为主,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充分发挥了惠及民生的住房保障作用。

2023年全市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00亿元,截至二季度末贷款发放额9.5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38%。

三、重点关注问题

一)贷款资产质量。6月末全市逾期贷款261笔588.59万元,3-5期233笔131.29万元,6期以上28笔457.30万元,个贷逾期率0.533‰。

1.逾期贷款笔数按担保方式分类,自然人担保33笔,法人担保88,所购住房抵押140笔。

2.逾期贷款笔数按发放金额分类,30万以下的153笔,30-50万的85笔,50-80万的20笔,80万(含)以上的3笔。

3.逾期贷款笔数按借款人缴存状态及月缴存基数分类,账户状态正常126笔,封存86笔,销户49笔;高于上年平均工资的83笔,低于上年平均工资的178笔。

4.逾期贷款笔数按借款人职业分布情况分类,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109笔,国企20笔,城镇私营企业61笔,个体工商户33,其他38笔。

逾期原因:

一是借款人在还款期间遭遇家庭变故、大病住院、死亡、判处刑罚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还款能力受到影响;二是逾期贷款金额中,六期以上逾期贷款本金占比较大,目前通过仲裁及法院诉讼等法律手段,多数处于执行阶段部分借款人为私营企业从业者、个体工商户及牧民,收入不稳定;部分借款人对借款行为重视程度不够,还款意识淡薄。

催收措施:

1.每日对贷款逾期情况进行监督,按照《逾期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要求各业务部对逾期1-2期贷款采取短信及电话进行催收;对逾期3-5期贷款,采取上门催收、送达催收函、律师函等措施进行催收;对逾期6期以上的贷款,采取运用法律诉讼手段回收逾期贷款。

2.中心要求逾期率高于0.3‰的各业务部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逾期贷款催收情况及台账》,明确了解逾期借款人逾期原因,从家庭情况、工作收入、是否存在法院诉讼等多方面详细说明。中心将对上述工作进行重点监督。

3.严格执行市中心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恶意逾期的欠款借款人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4.针对法人担保、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在督促担保公司及自然人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前提下,共同对逾期借款人进行催收,针对逾期6期仍未还款的借款人,将由担保公司及自然人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

5.各业务部在诉讼、评估、拍卖等环节,配合律师准备诉讼所需材料,积极同法院进行沟通,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时跟进,积极促进案件办理整体效率,对于案件的审理及进展情况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二)流动性风险

二季度提取率56.64%,个人住房贷款率61.75%。资金流入19.74亿元。其中,缴存额15.59亿元,贷款回收额4.15亿元;资金流出14.04亿元。其中,提取额8.83亿元,贷款发放额5.21亿元。二季度资金流入大于资金流出结余资金逐渐增加,不存在资金不足风险。

(三)资金存储合理性。

我中心分别在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开立五个银行存款专户。中心为防止资金流动性过剩的风险,及时将过剩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购买多种金融产品,确保住房公积金存款的保值增值。六月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为693,989.3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200.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0.03%;协定存款13,689.36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1.97%;一年以内(含)定期存款680,100.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总额的98.00%;住房公积金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8%。

增值收益率1.22%,六月末增值收益存款为108,221.02万元。其中,活期存款717.02万元,占增值收益存款总额0.66%;一年以内(含)定期存款107,504.00万元,占增值收益存款总额的99.34%;增值收益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01%。

(四)缴存账户有效性

2023年第二季度实缴职工221776人,应缴职工247036人,封存账户24019人,一人多户61人。
    一人多户产生原因:一是在新单位开立新户。二是与原单位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缴存的,未及时办理账户转移。其余均为停缴多年的历史遗留账户,无法与单位和本人取得联系进行合户。
     采取措施:一是明细已下发至业务部。二是通知专管员或职工本人及时办理账户转移。针对部分职工因工作调转等原因,无从查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业务部,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表》办理。三是采取多方渠道与单位或本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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