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4-04-02 14:38:30
征集结束日期:2024-04-22 14:38:30
状态: 已经结束
根据上位文件清理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对《呼伦贝尔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呼政字〔2015〕301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修改内容
(一)删除原文第一段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58号)”。
(二)删除第三段中“实现‘补砖头’与‘补人头’的结合”。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以下方式提供反馈意见,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jwzfbz@126.com
2.邮寄通信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七街建设大厦15楼(呼伦贝尔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470-8110818
附件:呼伦贝尔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修订意见稿))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