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3-10-30 16:55:45
征集结束日期:2023-11-19 16:55:45
状态: 已经结束
202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修改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形成《呼伦贝尔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jwwuyeke@163.com
2.邮寄通信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七街建设大厦15楼(呼伦贝尔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470-8110816。
附件:呼伦贝尔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